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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自由宣言#38】從三個自由點思考:如何「住」得更自由? | 自由宣言《內容策展》#2
週日早安,
從今天開始我有新的身份- 石牌人。
這個週日早晨是我人生第一次從石牌開啟,前一晚搬家忙到半夜,早上有雙層遮光窗簾、天花板不再是分租套房的輕鋼架,讓我第一天在石牌就直接睡飽到早上10點半。
短短24小時之內,從壁癌黴菌房來到一個全新的租屋處,開啟新的生活,感覺很不可思議,晚上還回去打掃舊住處,原諒我這麼晚出信。
忙完搬家這個大工程後,我也不禁思考:「我多花了這些時間、金錢成本,是否離自由又更靠近一點呢?」
以下進入本週電子報。
如何「住」得更自由?
我在挑選石牌這間新租房時有幾個條件「遠距工作者的三大租屋條件」(詳見個人臉書),包括:
- 交通方便
- 辦公空間
- 鄰近健身房
除了上述都是比較外顯、物理、可以在591篩選的租房條件,我自己看房時也會觀察一些內顯的隱藏條件,包括:
- 鄰居:千金租房,萬金租鄰
- 房東:好房東讓你套房變天堂
- 社區Vibe:這個區域的人對生活的追求,「你有沒有想要成為『這群人』」
最後這3點判斷標準比較難拿捏,比較接近感性訴求。
列了這麼多條件、從7月看到11月,橫跨雙北5個行政區、松山區1間、新店3間、徐匯中學2間、三重2間 、石牌4間,總共看了12個租屋處,最後這間石牌租屋處可以說是滿足上述所有條件。
有朋友留言回覆:
「你看了12間房、做了這麼多功課,我還以為你是要買房呢!」
「如果願意每個月付$30,000房租,為什麼不乾脆買房繳房貸呢?」
我確實是拿出買房的條件在看租房,因為對我來說,都是對「住」的追求,不能因為租屋就妥協。
既然這麼要求住處,我何不直接買房呢?
租房vs. 買房這個話題可以大戰個幾百回合,網路上也有各方論點,這篇電子報我就來分享:「如何定義「住」的自由?租房 vs. 買房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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